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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虎小说网 > 综合其它 > 刺客正传(刺客三部曲) 作者:罗宾·荷布 | 书号:44046 时间:2017/11/19 字数:128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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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大公国的历史,也就是统治此六国的“瞻远”家族的历史。要完整叙述这段历史,必须远远追溯到第一大公国建立以前,当时瞻远家族是从海上发动攻击的外岛人,是出⾝于外岛冰冷海岸的海盗,前来劫掠气候较为温和的沿岸地区。但我们并不知道这些早期祖先的名字。 关于第一位真正的国王,现在仅存的也只有他的名字和一些夸张的传奇。他的名字很简单,就叫做“征取者”或许家族內命名的传统也就是从他开始,后代子女的人生和为人处事都会受到自己名字的形塑。民间信仰认为这些名字是以魔法缔系于生新儿⾝上,王室的子裔绝不会违叛他们名字所代表的美德。名字穿越火焰、浸透海⽔、送进风中,缔系加诸这些上天拣选的孩子。他们是这样告诉我们的。这是个美丽的幻想,也许以前曾经有过这种仪式,但历史告诉我们,光这样是无法让孩子坚守其名字所代表的美德…我的笔迟疑蹒跚,从指节僵硬的手指间滑落,在费德伦的纸上画出一道虫爬过般的痕迹。我又浪费了一张上好的纸,更怀疑动手写这部作品本⾝就是件徒劳无益的事。我不知自己能否写出这段历史,也不知是否每一页都会 ![]() 以前,每当讨论到写作六大公国的历史这件事时,费德伦和耐辛的反应都非常热烈,我因此说服自己,认为这番努力是有价值的。我说服自己相信,动笔写作可以让我暂时忘却自己的痛苦,而且有助于打发时间。但我每思索一件历史事件,都只是醒唤我自己层层的孤寂和失落。我怕到头来我必须完全放弃这部作品,否则就不得不重新思索把我变成如今这个人的那些事物。因此我一而再、再而三重新开头,却总是发现我写的是自己的开始而不是这片土地的开始。我甚至不知道我是想向谁解释自己。我的一生是一张由秘密织成的网,时至今⽇,把那些秘密说出来依然不全安。我把它们全写在上好的纸张上,是否只会带来火焰和灰烬?也许吧!我的记忆最远可以上溯到我6岁的时候,6岁之前则什么都没有,只有一道空⽩的鸿沟,任凭我绞尽脑汁也无法穿越。在月眼城的那一天之前什么都没有,但从那天起一切就突然开始了,充満令我无法招架的強烈⾊彩和丰富细节。有时候那情景似乎太过完整,我会纳闷它到底是不是我真正的记忆。我是从自己脑海中回忆起那一切,还是从别人的一再讲述中听来的?有数不清的厨房女佣、各种层级的仆役、大批大批的马僮都曾向彼此解释过我的由来,也许这个故事我已经从太多人的口中听了太多遍,因此现在回想起来它就像是我自己的实际记忆。那些详尽的细节是因为一个6岁小孩把周遭发生的一切都看在眼里?或者这段记忆之所以如此完整,是由于“精技”所引致的整体鲜明 ![]() 这段记忆几乎是理生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那双扇木门不只是在一个6岁小男孩的眼中非常⾼大,而是本⾝就⾼得⾜以让巨人通过,⾜以使我⾝旁巍然而立的这个瘦⾼老人显得矮小。而且这两扇门在我看来非常奇怪陌生,虽然现在我想不出当时我会觉得什么样的门或房子是 ![]() ![]() 那情景几乎像是木偶戏的开场。是的,现在我可以这样看见它。布幕拉开,我们站在大巨的门前。老人掀起⻩铜门环用力敲了一下、两下、三下,发出响亮的叩门声。然后舞台外传来一个人的声音,不是从门里面发出来的,而是在我们⾝后、我们来时的方向。“爸爸,求求你。”女人的声音恳求着他。我转过⾝想看她,但雪又开始下了,像一层丝蕾面纱覆盖在眼睫和外套袖子上。我不记得当时我有看到任何人。我确定自己没有努力试图挣脫老人紧握着我的手,也没有喊出“妈妈、妈妈”我只是站在那里,像个观众,听见堡垒內传来靴子的声响,然后是门內锁扣打开的声音。 她又喊了最后一次。现在我仍然能清晰听见那声音,那个如今在我听来十分年轻的声音里充満了绝望。“爸爸,拜托,我求你!”那只紧握住我的手一阵颤抖,但颤抖究竟是出于愤怒还是其他的情绪,我是永远也不得而知。像一只乌鸦飞抢掉在地上的面包块,老人动作迅速地弯 ![]() 还有一点:如果这只是我听来的故事,我或许会想像开门的人是家仆,但并非如此。不,记忆呈现在我面前的是个全副武装的士兵,是个战士,头发有点灰⽩,肚⽪上的肥油多过肌⾁,伹并不是什么装腔作势的家仆。他以军人训练有素的怀疑眼光上下打量老人和我,然后什么也没说,站在那里等我们表明来意。 我想这让老人有点困窘,但在他心头 ![]() 守卫继续盯着他看,眼神中不带批评之意,甚至连好奇心也没有。于是老人进一步说明。“我已经养了他六年,他⽗亲从来没说过半个宇、没给过一⽑钱、没有来看过他一次,尽管我女儿告诉我说,他知道他在她⾝上播了个野种。我不打算继续养他了,也不想辛辛苦苦耕田供他⾐服穿。是谁播的种,就该谁养。我自己的家人已经够我忙的,我老婆年纪大了,这小孩的妈也要靠我过⽇子,因为现在有这么只小狗仔在她脚边跑来跑去,不会有哪个男人想娶她的。所以你就把他带去给他⽗亲吧!”然后他突然放手,我摔倒在守卫脚边的石阶上。我连忙坐起来,就我记得是没怎么受伤,抬起头来看这两个人之间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。 守卫低头看着我,嘴 ![]() “骏骑的。”老人说着已经转过⾝离我而去,小心翼翼的步伐踩踏在砂石小路上。“骏骑王子。”他加注这个头街的时候也没回头。“王储大人。这是他的种,所以就让他养吧!至少他总算有了个小孩,也该⾼兴了。”守卫看了愈走愈远的老人一会儿,然后一言不发弯⾝揪住我的⾐领,把我拉到不挡路的地方好让他关上门。他松手放开我,很快把门关牢,然后站在那里低头看着我。他并不真正 ![]() 于是我跟在他后面走过一条光线黯淡的长廊,经过一间间几乎毫无装饰的简朴房间,房间的窗扇依然紧闭着对抗寒冬;然后终于走到另外一处关着的门前,这双扇门是用贵重润泽的木材制成,并有雕刻花饰。他在这里稍稍停顿,整理自己的服装仪容。我记得相当清楚,他单膝跪下把我的衬衫拉直,在我头上 ![]() 先前那条走廊很冷,这间房间则很暖;先前那些房间空 ![]() ![]() ![]() 最后他终于抬起头来,黑⾊的双眼似乎仅一瞥就把我和守卫打量完毕。“什么事,杰森?”他问,就连当时年纪很小的我,也听得出他面对烦人杂事打扰时语气中的无奈。“这是什么?”守卫往我肩上轻推一把,把我往那男人推近了一尺左右。“惟真王子,这小孩是一个老农夫带来的。他说这是骏骑王子的私生子。”有一小段时间,这个坐在桌后受到打扰的男人困惑地看着我。然后他神⾊一亮,表情非常近似饶富兴味的微笑,站起⾝绕过桌子走出来,双手握拳叉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“好家伙,”最后他说“这小子长得确实満像阿骏的,是不是?艾达神在上,谁会相信我那位声名显赫又洁⾝自 ![]() ![]() ![]() 男人继续以好奇的眼光注视着我。“几岁?”他问守卫。 “农夫说6岁。”守卫抬起手搔搔脸颊,然后似乎突然想起自己正在对长官报告,于是赶快放下手“大人。”他补充说。 男人似乎没注意到守卫不甚合乎纪律的动作。黑⾊的双眼上上下下扫视我,微笑里的兴味更浓了。 “所以,算上大肚子的时间,一共差不多7年。是了,没错,那是齐兀达人想封闭隘口的第一年,骏骑在这里待了三四个月, ![]() ![]() 守卫不安地动了动。“不知道,大人。门口只有老农夫一个人,他只说这是骏骑王子的私生子,说他不想继续养他、给他⾐服穿了,还说是谁播的种就该谁养。”男人耸耸肩,仿佛这一点无关紧要。“这小孩看起来被照顾得不错。我敢说要不了一个星期,最多两个星期,她就会哭哭啼啼跑到厨房门口来,因为她想念她的小狗仔。要是我没先查出她是谁,到那时候也就知道了。喂,小子,他们怎么叫你?”系住他⽪背心的⽪带有一个繁复的鹿头形成带扣,颜⾊随着壁炉里摇曳的火光变幻,一下呈⻩铜⾊,一下是金⾊,一下又变成红⾊。“小子。”我说。我不知道当时我只是在复述他和守卫叫我的名字,还是我真的除此以外没有其他的名字。一时之间那男人显得意外,脸上掠过一抹或许可能是怜悯的神⾊,但那神⾊很快就消逝了,表情只剩下为难或者是有点不⾼兴。他回头一瞥仍在桌上等着他的地图。 “唔,”他打破沉默说“得先看顾着他,至少等到阿骏回来。杰森,安排一下,让这小孩至少今天晚上有东西吃、有地方睡,我明天再来想想要拿他怎么办。咱们总不能让乡下地方到处都有王室私生子 ![]() ![]() ![]() 从温暖明亮的房里出来,走廊显得更暗了,而且好像怎么走也走不到尽头,守卫大步走过一条又一条走廊,我努力要跟上他的步伐。也许是我发出了哀鸣声,也或许是他对我不够快的脚步 ![]() ![]() 那里有另外六七个守卫坐在长凳上,就着一张満是磨损痕迹的大桌子吃喝,桌后的炉火⾜⾜比先前那书房里的大了一倍。厨房里有食物和啤酒的气味,有男人的汗味,有 ![]() ![]() ![]() “哪,博瑞屈,这小狗仔现在是你的了。”他转⾝走开,我很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“这是什么?”他说这话的口气很像温暖房间里的那个男人。他也有 ![]() “他就 ![]() ![]() 杰森耸耸肩,正忙着替自己张罗面包 ![]() ![]() 博瑞屈突然站了起来,杰森连忙后退一两步,才明⽩博瑞屈的目标是我不是他。博瑞屈抓住我肩膀,把我转过去面对火光。他一手稳稳托住我下巴,抬起我的脸朝向他,我吓了一跳,手里的面包和 ![]() 他放开我的下巴,动作僵硬地弯下⾝去捡起我掉在地上的面包和 ![]() “这小孩是骏骑跟谁生的?”坐在桌子另一头的一个男人不知轻重地问。 博瑞屈放下杯子,眼神转向那人。一时之间他没有开口,我 ![]() “话是这样说没错啦!”那守卫连忙表示同意,杰森也像只求偶的鸟一样点点头。我年纪虽小,却也讶异不知道这人是什么来头,他虽然一腿绑着绷带,但只要一个眼神或一个字就能让一屋子 ![]() “这小子没有名字,”杰森自告奋勇打破沉默“就叫‘小子’。”这句话似乎让每个人都讲不出话来,甚至博瑞屈也一样。我在持续的沉默中吃光了面包、 ![]() ![]() 我点头,他僵硬地站起⾝,把我从桌上抱下地。“来吧,斐兹①。”他说着走出厨房,沿着另一条走廊走去。他那条硬梆梆的腿让他走起路来甚是难看,或许跟他啤酒喝多了也有点关系,总之我要跟上他是毫无困难。最后我们来到一扇厚重的门前,一名守卫点头让我们通过,看我的眼神像是要把我 ![]() 屋外吹着凛冽的寒风,随着夜⾊降临,⽩天融化变软的冰雪又重新冻结了。路面在我脚下喀啦作响,风似乎钻进了我全⾝上下⾐服的每一条 ![]() ![]() 门开处传出暖意、动物气味、微弱的⻩⾊光线,一个睡眼惺忪的马僮从稻草堆中坐起来眨着眼睛,像只羽⽑ ![]() 于是我进⼊了一个不同的世界,一个夜晚的世界,有牲畜在厩房內移动、呼 ![]() ![]() ![]() “这里。”他终于说。“这里就行了,至少现在暂时这样。我要是知道还能拿你怎么办就有鬼了。要不是怕耐辛夫人伤心,我会觉得你是老天跟主人开的一个好玩笑。喂,大鼻子,过去一点,让这个小孩在稻草堆里有地方睡。对啦,你就过去靠着⺟老虎,它会收容你,要是谁想来烦你,它可会狠狠凶他一下。”此刻我面对着一间宽敞的厩房,里面有三只猎⽝。它们已经醒过来爬起⾝,边听着博瑞屈的声音边在稻草堆上摇着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“这里是偏远的要塞,每个人都得将就着住,等你到公鹿堡就会舒服多了。不过今天晚上你就暂时待在这里,既暖和又全安。”他又站了一会儿,低头看着我们。“马匹、猎⽝和猎鹰。骏骑,我替你照顾这些牲畜已经好多年了,而且照顾得很好;但是你这个私生子,哎,我可一点都不知道要拿他怎么办。”我知道他不是在跟我说话。我的头伸在毯子外,看着他拿起挂在钩子上的提灯信步离开,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嘀嘀咕咕。如今我仍清楚记得那天晚上,记得温暖的猎⽝、扎人的稻草,甚至记得终于在紧靠着我的幼⽝⾝旁睡着的那一觉。我飘进它的脑海,分享了它模糊的梦境,其中有无尽的追逐,追赶的猎物我始终没看到,但那鲜明強烈的气味引我往前奔跑,穿过荨⿇、荆棘、碎石堆。 在那场猎⽝的梦之后,我记忆的准确度有所动摇,就像服药后那种⾊彩鲜 ![]() 我记得冬季将尽时那些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博瑞屈是那段⽇子的一个常数,他照顾我就像照顾骏骑的那些牲畜一样,给我吃饭、喝⽔、梳洗、运动,这里说的运动通常是他做其他工作时我跟在他旁边跑来跑去。但这些记忆都很模糊,诸如澡洗换⾐服等细节大致都已在脑海中褪⾊,因为这些事情在6岁的孩子看来都是平静又正常的。我当然记得那只幼⽝大鼻子,它一⾝光滑的红⽑,短短的有点刺人,我们夜里一起盖那条马毯觉睡时,它的⽑常会穿过我的⾐服让我觉得扎。它的眼睛绿如铜矿石,鼻子是煮 ![]() ![]() 关于那段时间我还记得另一件事,但是记忆的轮廓并不尖锐,反而是温暖、⾊泽柔和的,像是在光线黯淡的房里看到一幅华丽古老的挂毯。我记得幼⽝的动扭让我醒了过来,看见一盏提灯被人举在我上方,发出⻩⾊的光。两个男人俯⾝看着我,但博瑞屈僵硬地站在他们⾝后,因此我并不 ![]() “你把他吵醒了啦!”其中一人警告着说。他是惟真王子,也就是我第一天晚上在那间温暖明亮房间中见到的那个男人。 “那又怎么样?我们一走他就会继续睡了。该死的,他连眼睛都像他⽗亲。我敢说不管在哪里看到他,都认得出他的⾎缘。但是你和博瑞屈的脑袋怎么连跳蚤都不如?不管他是不是私生子,小孩都不该跟牲畜养在一起啊!你们真的没别的地方可以安置他了吗?”说话的这个人下巴和眼睛长得像惟真,但除此之外毫不相似。他比惟真年轻得多,脸颊上没有胡子,带有香味、梳得平顺的头发比较细,而且是棕⾊的。夜晚凛冽的寒意冻得他双颊和前额泛红,但这种红是新添上去的,不像惟真那种 ![]() ![]() “帝尊,这一点我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“那么⽗亲是希望我们带他一起回公鹿堡?”问话的是惟真。 “我们⽗亲是这么希望的,但我⺟亲不希望。”“哦。”惟真的语调显示他没有趣兴继续讨论这一点,但帝尊皱着眉头继续说下去。“我⺟后对这件事一点也不⾼兴,她花了很多时间向⽗王提出建言,但是徒劳无功。⺟亲和我都赞成把这小孩…撇到一边去,这样比较明智。王位继承的顺序已经够混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“你当然能看出他这么做的原因。”帝尊告诉他。 “原因是?”“他还是偏心骏骑。”帝尊的口气充満厌恶。“尽管他做出这一切,尽管他结了个愚蠢的婚、娶了个怪异的 ![]() ![]() ![]() “这会让民人更喜 ![]() ![]() 我听出帝尊的声音里泛着酸。“国王似乎就是这么想的。他难道不在乎这件事会让王室蒙羞吗?但我猜骏骑不会希望把他的私生子拿来派上这种用场,尤其是因为这件事跟亲 ![]() 惟真短暂出现困扰的神⾊,但他仍点点头。博瑞屈脸上笼罩了一层 ![]() “我主人对这件事难道一点发言的余地都没有吗?”博瑞屈大胆表示异议。“我觉得,如果他想拨一笔钱给这小孩⺟亲的家人、把他撇到一边去,那么,为了不伤耐辛夫人的心,他当然应该可以这样周到谨慎的——”帝尊王子轻蔑地哼了一声,打断他的话:“他早在上那个女人之前就应该周到谨慎了。耐辛夫人又不是全天下第一个必须面对她丈夫私生子的女人。因为惟真处理不当,这里每个人都知道他的存在,现在再把他蔵起来也没用了。而且,博瑞屈,既然事关王室私生子,我们没有谁能光顾着不伤 ![]() ![]() ⽇子一天天过去,我想是两三个星期之后,我发现自己双手紧抓着博瑞屈的⽪带坐在他⾝后,试着用我短短的腿夹住 ![]() ![]() ![]() 事实上,我是他那一年唯一的失败,但却是项重大的失败。他赶在我们之前回到公鹿堡,宣布放弃王位继承权,等我们抵达的时候,他和耐辛夫人已经离开宮廷,以细柳林爵士与爵士夫人的⾝份迁出公鹿堡。我去过细柳林,这地名跟实景毫无关连。那是一处温暖的河⾕,央中有一条和缓的河流穿过一片广袤平原,两旁是和缓起伏的山丘,适合种植葡萄和⾕物,适合生养胖嘟嘟的小孩。这是个柔和的居处,远离边界,远离宮廷政治,远离任何骏骑到那时为止的生活重心。对于一个本来会成为国王的男人,这等于是将他放牧到远处,是一种温和又不失⾝份的放逐,等于是用天鹅绒闷住一名战士,让一个具有鲜见才华的外 ![]() 就这样,我来到了公鹿堡,是一个我从没见过的男人的独生子也是私生子。惟真王子成了王储,帝尊王子在王位继承的顺序上前进了一步。就算我这辈子除了出生和被发现之外什么都没做,也已经在整片国土上留下了长远的痕迹。我无⽗无⺟地在宮廷中成长,宮中所有的人都视我为某种造成刺 ![]() ①:Fitz用在名字的字首,有“…之子”的意思(如现在颇为普遍的Fitzgerald这个姓,本意就是“Gerald之子”),尤其是指国王、王子的私生子,所以博瑞屈随口用这个词来称呼他;又由于此词来称呼人是有贬意的。 WwW.LaOhUxs.cC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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